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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

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

稿件来源:灵武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21-09-13 00:00:00

 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持之以恒纠“四风”树新风,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。

  1.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副站长刘长青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。2020年8月28日,刘长青为庆祝其子考入大学,在某餐厅举办升学宴,共计4桌 36人,共收受礼金15300元,其中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共 6000 元。刘长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违纪所得予以收缴。

  2.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金万和违规收受供应商礼金问题。2019年12月4日、12月5日,金万和在监督运送环保融雪剂车辆卸货后空车称重时,默许供货商两次虚报融雪剂共计8900公斤(760元/吨),为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共计6764元,收受供货商3000元。金万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违纪资金予以收缴。

  以上2起典型问题,涉及借操办升学宴等事宜借机敛财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, 反映出“四风”问题的顽固性、复杂性、反复性特点,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、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,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、纪律观念缺失,对党的纪律要求置若罔闻,心存侥幸越规破纪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,时刻自省自律,做到知敬畏、存戒惧,守底线、不逾矩。

  中秋、国庆将至,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扛牢管党治党、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,坚持纠“四风”树新风并举,以“三不”一体推进的理念深化作风治理。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“头雁”效应,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严格贯彻落实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强作风建设八条禁令》精神,主动接受监督,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、坚定性,更好发挥示范、引领、带动作用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,对顶风违纪、屡教不改、性质恶劣的严肃追究、顶格处理,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,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,推进我市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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